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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4天!“國會”改革法案67條文二讀通過
http://www.CRNTT.com   2024-05-28 16:42:06


左起,藍委張嘉郡、“立院”院長韓國瑜及楊瓊瓔。(中評社 楊騰凱攝)
  中評社台北5月28日電(記者 楊騰凱)“立法院”今日繼續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經過一整天冗長的表決大戰,涉及“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共67條條文,在下午3時30分終於完成二讀,共歷時4天3夜。

  二讀通過瞬間,中國國民黨團只歡呼了半秒,就見到台下的民進黨“立委”瘋狂對主席台射紙飛機表達抗議,藍委見狀連忙將手上的標語當成盾牌保護“立法院長”韓國瑜。韓國瑜眼見現場陷入混亂,連忙宣布會議休息,並召集三黨總召協商。

  “立法院”改革五法”修正案涉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五部法規。實際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定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以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其中藐視“國會”罪、又分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訂定“行政處罰”,以及另外在《刑法》當中訂定“刑事處罰”。

  “立法院”院會經過17日、21日、24日三天三夜的馬拉松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全部67條條文當中,在今日開會尚餘涉及“國會”聽證權的15條條文待二讀。

  今日會議進行到下午3時30分,最後剩下的15條條文終於經過冗長的表決大戰獲得通過,使整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完成二讀,通過了“國會”聽證權。

  “國會”聽證權相關條文規定,“立法院”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可以舉行聽證會。受邀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或與調查事件相關的關係人員於必要時,經主席同意後得由律師在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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