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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中評社 海涵攝) |
毛寧:對於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涉台錯誤言論,中方已多次闡明嚴正立場。有關言論嚴重違背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從根本上損害中日關係政治基礎。
中日探討復交時,中方明確提出“復交三原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謂“日蔣條約”非法無效,應予廢除。
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簽訂,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聯合聲明共有三處涉及台灣問題,一是在前言部分寫明,“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復交三原則’的立場上,謀求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這一見解”;二是在聲明第二條寫明,“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三是在聲明第三條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1978年,中日簽訂《和平友好條約》,明確指出“《中日聯合聲明》是兩國間和平友好關係的基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從法律上確認了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和內容,為中日關係確立了法律規範。
1998年,雙方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日方承諾“繼續遵守日本在中日聯合聲明中表明的關於台灣問題的立場,重申中國衹有一個。日本將繼續只同台灣維持民間和地區性往來”,由此排除了日本對台發展官方關係的法律空間。
2008年,《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第五條明確規定,日方“繼續堅持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就台灣問題表明的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