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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中評社 張穎齊) |
中評社台北5月31日電(記者 張穎齊)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蔣萬安31日赴台北市議會備詢,民進黨新潮流系台北市議員許淑華、簡舒培輪番質詢蔣萬安對藐視“國會”罪與台北市警局長人選的態度,蔣萬安提高分貝並嚴正反擊,直言自己認同藐視“國會”罪。警局局長人選,“內政部”做人要有誠信、要說話算話才對。
藍白推動“國會”改革五法,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一法為藐視“國會”罪,內容為一、對“立委”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二、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另外也增訂藐視“國會”罪的刑法部分,規定公務員於“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許淑華質詢,蔣萬安是否認同藐視“國會”罪?人民被叫到“立院”,還要面臨繳交罰款風險,認同嗎?人民被叫到“立院”若要請律師,還要請主席同意,認同嗎?蔣萬安曾是“立委”、律師、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認不認同?蔣萬安答詢,他認同、要遵守,不能反質詢、虛偽陳述,也可請“憲法”法庭大法官去“釋憲”,他都尊重。
許淑華聞後痛批,蔣萬安的法學素養不客觀,令她非常失望,就給全台灣人來看蔣萬安的法學立場態度。蔣萬安也反擊,民進黨過去執政8年也在“立院”提出有侵害人權的法案,那就提出“釋憲”啊,大家都會尊重,就讓全台灣人民來看,難道民進黨要最多數“立委”席次才是最大嗎?
另外針對民進黨“內政部長”劉世芳指派李西河為台北市警察局長,與蔣萬安槓上。簡舒培質詢,原本台北市警局長有李西河、方仰寧2名人選,知道蔣萬安比較屬意方仰寧,不過“內政部”核定指派李西河,認為較適當。其實“內政部”都是有明確依照遴選方法,難道違背蔣萬安意思就不行嗎?既然藍白都能在“立院”輾壓民意推“國會”改革五法,那蔣萬安若不服,就請國民黨去修法中央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請蔣萬安知道,警察人選與治安不是糖果、一定要如蔣意,哭哭鬧鬧認為自己被擺一道。
蔣萬安厲聲回應“那你‘內政部′就直接派啊!不需要給我2個人選,還要我選一個,你要自己決定應該就先講好!”強調“內政部”不該還說讓蔣來決議人選,應該說到做到、說話算話、做人要有誠信,“中央”、地方才能互相尊重,現在他圈選好的人選,又被“內政部”反悔,那未來誰敢相信“內政部”?既然訂好遊戲規則就別出爾反爾!
簡舒培則質詢,李西河已被核定,李的就職,蔣萬安到底還會不會出席?蔣萬安說,會,時間安排確定就會,站在全台北市治安及推動警察業務上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