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制訂《台灣基本法》,全面部署祖國統一後對台灣特別行政區的方針政策,提綱挈領式宏觀反映出各行各業的發展趨勢及走向。當務之急在於如何爭取台灣民眾對中國公民的身份認同,除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提供各種優惠便利也必不可少。例如,已經長期居住在祖國內地的台商台生台配偶等台胞,由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上升為頒發同內地居民完全一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憑此證件可享受一系列的國民待遇,享有同內地公民看齊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包括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就讀及就業、銀行開戶等金融服務、開辦公司商業登記、稅收及工商管理、社保養老等。
其次,將此行之有效的方法擴展套用到居住在台澎金馬地區的民眾,令其方便赴內地走走看看,首次到國內觀光旅遊的費用一律免付,以便讓其認識真實的內地狀況。
再次,整個台灣地區的稅收不必繳納給中央財政,可自行制訂財政預算案用於發展本地區的民生項目,遭遇天災時還可向中央財政申請救助;軍事防務統一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負責,確保領土、領海、領空安全,也不必再花巨款向他國購買昂貴且被淘汰的老舊武器;司法制度基本不變,三級審判法院仍設在原地;外交事務參照港澳做法,外交部特派員公署進駐台灣,處理有關涉外事宜;承認台灣居民的現有財產,外貿結算貨幣由新台幣逐漸過渡到以人民幣結算。
方平說,以上藍圖皆建基於承認“一個中國”的基本原則,逐步實施,逐漸完善。隨著中美等大國博弈角力,台灣理應力戒再度淪為棋子而終成棄子。若島內有識之士能認清和平統一的潮流,積極配合共謀發展,則國家幸甚,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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