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坤鋒解釋,兩岸的農產貿易是基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進行,而ECFA架構之下的兩岸貿易,本來就是大陸讓利較多,以ECFA早收清單來看,大陸方面對台灣開放539項產品,台灣僅對大陸開放267項,雙邊貿易互惠不均,假設台灣真的對陸提出告訴,北京同樣可以反告台灣,而從事實來看,在主張貿易公平原則上,何方較站得住腳?顯然不會是台灣。
其次是,楊坤鋒指出,北京是以台灣的蓮霧、釋迦撿出介殼蟲為由,禁止相關品項輸入,就如同今天3月份禁止台灣鳳梨輸入一樣,都是主張農產品不符合檢疫規定,這在基於保護原則之下,採購方本來就有權利拒絕有害產品輸入,就如同紐西蘭月前拒絕台灣芒果、荔枝輸入,若WTO仲裁發現,台灣的農產品檢疫的確未符合規定,對方拒絕有理,台灣就無法再去質疑。
楊坤鋒說,坦白講,農產品有介殼蟲無可厚非,台灣水果出現介殼蟲的問題過去就存在,在兩岸關係比較好的時候,北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其實農民有這種情況的,多少知情,因為即便是薰蒸,也難以全面杜絕介殼蟲,有時候蟲卵是在內部,根本薰不到,但進口方只要找出一顆、兩顆水果有介殼蟲,就有權利拒絕輸入有疑義產品。否則,蔡政府為何不對紐西蘭提出貿易爭端仲裁?
楊坤鋒指出,就算“農委會”稱大陸是無預警禁制,但今年3月就有鳳梨事件了,台灣農業部門還沒有相關自覺嗎?這在WTO上提出主張,很大機率會被打回票,甚至北京如果要反告台灣,走向兩岸互告的局面,接下來兩岸貿易問題層面勢必從農業向外擴散,對台灣的經貿有害無利,蔡政府要審慎思考。
最後則是,楊坤鋒說,目前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尚未健全,只有一審的爭端解決小組正常運作,二審的上訴機構因為之前美國特朗普政府否決新任法官,導致上訴機構審理法官人數不足,呈現癱瘓狀態。也就是說,假如兩岸的農業貿易紛爭無法在一審取得共識,上訴到二審,短期內也難以化解爭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