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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藐視“國會”罪三讀通過 藍委歡呼
http://www.CRNTT.com   2024-05-29 00:25:09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刑法藐視“國會”罪三讀通過。(中評社 張穎齊攝)
  中評社台北5月29日電(記者 張穎齊)“立法院”28日下午5點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等“國會”改革五法,晚間11點三讀通過《刑法》刑事處罰,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藍委歡呼、綠委持續發言痛罵。其餘《“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另定期處理。

  “立法院”改革五法”修正案涉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五部法規。實際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定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以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其中藐視“國會”罪、又分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訂定“行政處罰”,以及另外在《刑法》當中訂定“刑事處罰”。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長”韓國瑜晚間11點宣布,刑法增訂的第141條之一藐視“國會”罪刑事處罰,三讀通過。此刻全場藍委高舉紅色的火鶴花,象徵“國會”改革、浴火重生,高喊“‘國會’改革、‘國會’重生!”

  全場綠委則痛罵“釋憲”挺人民”、“假改革真擴權”、“台灣民眾黨是小藍!”反對三讀,狂批惡法。

  隨後,綠委10人、藍委8人,總計18人登記輪流發言,1人2分鐘、共36分鐘。發言後預計結束28日的院會,其餘《“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另定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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