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嘉鴻提到,況且,鄭文燦在之前已二進二出,這次被裁定收押禁見,要翻盤的可能性很低,所以鄭文燦的律師團隊抗告、聲請交保基本上是沒有用,難以成功。
對於接下來走向,洪嘉鴻表示,檢察官要在4個月之內想辦法整理案卷,並正式起訴鄭文燦,他判斷,檢方一定會起訴,否則羈押後不起訴,說不過去,會引起莫大的質疑。檢察官假設在調查的過程中,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的話,前頭押人就會面臨賠償的問題,所以基本上是證據已經充足了,才會對一個重要的政治人物出手。
洪嘉鴻說,其實鄭文燦先前的“二進二出”已經是所謂“政商力量的表現”,否則通常頂多交保一次,第二次就羈押了,在他看起來,鄭文燦已經是非常厲害了,顯示出其在桃園市長8年任內所累積的實力。鄭文燦能夠二進二出,可能是動用人脈去說項,或者法官也覺得本案押起來所產生的壓力很大,法官可能會避免牽扯政治問題,因而裁定交保,但若檢方掌握更進一步的事證,或者被告有逃亡、串證之虞,法院在合理範圍內,仍得裁定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