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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任台公職需棄國籍 學者批玩文字遊戲
http://www.CRNTT.com   2024-12-06 10:06:37


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陸配身分遭內政部解職,但史雪燕早已屆滿卸任。(照:史雪燕提供)
  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台灣民眾黨“立委”,引發爭議,同為陸配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而受到波及,遭“內政部”解職,但史雪燕早已屆滿卸任。法律學者廖元豪5日痛批,若照“內政部”邏輯,把大陸人民當外國人,“已拿到身分證的十幾萬名陸配是否都違法?”

  2021年8月史雪燕成為全台首位大陸新住民民代,2022年12月24日屆滿卸任。日前因李貞秀2026年可能遞補民眾黨“立委”,遭“內政部”要求先放棄大陸國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以史雪燕案例反駁;“內政部”3日去函南投縣議會要求將史雪燕解職。

  “內政部長”劉世芳5日表示,按照《國籍法》規定,須在當選後1年內取得放棄他國國籍證明,“內政部”去函南投縣議會說明史雪燕有沒有放棄國籍,並特別強調並非只是放棄戶籍,但去函2次均未取得證明,因此按《國籍法》第20條解職處理。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民眾黨籍立林國成認為,既然政府發現法律有矛盾,應該要主動修正,無論是修《國籍法》或《兩岸條例》,都要有動作,否則現行制度對陸配從政很不公平。

  政大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我國”法律從來沒有將大陸地區人民當成“外國人”,也不承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才有《兩岸條例》另行處理設籍問題。

  他說,照“內政部”這樣解釋,後果非常嚴重。若大陸人民適用《國籍法》,拿身分證就該放棄原國籍,但之前的陸配通通沒經過這一關,是不是已取得身分證的陸配都要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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