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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特區政府高度重視維護新聞自由
http://www.CRNTT.com   2024-09-16 11:12:25


  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網評:特區政府高度重視維護新聞自由

  來源:大公報 作者:梅若林

  香港記者協會日前聲稱,有多名記者及其家人、雇主,被人“起底”並以不同方式滋擾和恐嚇,形容香港新聞自由狀況堪虞云云。以記協過去造謠抹黑的劣跡而言,其言論有多大可信度無法不令人懷疑。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論任何身份背景,都絕不會“無王管”,特區政府更是高度保障新聞自由。若然真有記者受到騷擾或威嚇,執法部門必然會公正處理。

  特區政府一直以來在維護新聞自由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也做了大量工作。從法律上來說,特區政府從沒禁止過任何人、任何媒體批評政府,不論是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都列明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亦作出了保障,列明指出政府措施、憲制、法例或司法上的錯誤,目的在於矯正錯誤或缺點,並不構成煽動意圖。

  從未阻止反對意見

  事實上,近來一些不乏爭議性的政策,例如垃圾收費、性教育教材,不少媒體都發表了相當強烈的反對意見。但政府從無禁止過這些批評的聲音,甚至有接納部分意見。這就說明,只要是建基於客觀理性,香港任何媒體都可以自由發表不同觀點和意見。

  數據上,截至去年12月31日,本港共有90份日報,其中註冊報章部分,包括61份中文日報、11份英文日報、14份中英文雙語日報和三份日語報章。媒體數量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不但按年上升,而且不少國際通訊社、行銷全球的報章和海外廣播公司,也在香港設立了亞太區總部或辦事處。這足以說明,特區政府對於傳媒的包容性,以及維護國安法律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得到本地媒體和國際傳媒的充分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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