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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主持例行新聞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中評社 海涵攝) |
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 海涵)10月1日,首部文化領域涉台專項地方性立法《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正式施行,國台辦新聞發言人陳斌華在10月16日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有關情況。
陳斌華表示,今年7月24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10月1日起施行。這是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台專項地方性法規,也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出台後,首部省級層面涉台專項立法。
陳斌華說,福建是台胞最主要的祖籍地。在閩台往來過程中,形成了數量眾多、內容豐富的閩台關係檔案。這些檔案印證了兩岸歷史淵源,體現了兩岸交流歷程,承載著中華民族記憶,是海峽兩岸同根同源、同文同宗、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印證。目前有大量閩台關係檔案散落民間,進一步加強保護利用,並以立法形式確立下來,非常必要,很有意義。
陳斌華介紹,《條例》共25條,闡述了閩台關係檔案的定義、範圍,並對立法目的、保護原則、保障機制、責任主體、職責分工、保護利用等作出規定。特別是在保護利用方面,《條例》提出推動資源共享利用、加大研究開發力度、推進兩岸交流合作等措施,對深化閩台關係檔案活化利用,守護兩岸共同的血脈、共同的文化、共同的歷史,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兩岸同胞的國家、民族和文化認同,具有重要意義。
(後方支援記者:郭至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