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涉台內容中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凌友詩對此表示,“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和法理的基礎,是中央政府授權特別行政區擁有高度自治。中央的管治權某種程度上授給了特別行政區,是一種自我節制和限制,這一行為對整個國家的政治安全有一定的挑戰。但中央依然願意這樣做,而不採取“一國一制”直接管治,是因為考慮到澳門、香港、台灣這三地各自的獨特性,它們都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在國家的直接管制之下,不容易適應。
凌友詩認為,如果採取非和平統一的方式,國家和民族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包括武力統一所要付出的代價以及可能造成的人民傷亡和未來的歷史傷痕。綜合來看,和平統一是最好的方式。如果能夠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對台灣授予高度自治權的綜合考慮。
凌友詩談到,香港回歸的頭20年,因為有“兩制”,所以經濟蓬勃發展,對外關係、國際經貿往來也很順暢,香港總體十分繁榮。但由於外部勢力和香港本身內部的反中勢力結合,使香港在回歸20年後發生政治動蕩。隨著直選範圍的擴大,可能會有政權丟失的危機,這是處理台灣“一國兩制”方案值得借鑒的。進一步說,利弊都必須考慮在內,利是給了香港很大的自由度,維持了香港原有的社會和經濟的活力、人民生活的便利;弊就是可是會發生政治動蕩。未來台灣最重要的是要考慮政治體制的設計,要避免發生類似香港的政治動蕩危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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