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麟還說,區域“立委”是代表當地民意,肩負選票的壓力,藍綠都有區域“立委”。反觀民眾黨沒有,沒有代表地方民意的“立委”,都是政黨票選上的不分區“立委”,因此提出的多為“國政”層級的議題,要嘛就提一些青年法案、陽光法案等。但坦白講這些案子,藍綠也都有提,民眾黨要從中脫穎而出並不易,只是將規定提得更嚴苛。可是太嚴苛又面臨無法執行的難題,只能宣傳清廉、素養等。
黃靖麟向中評社說,民眾黨還面臨到一個問題,各項民生等法案,也許藍綠自行透過朝野協商,就能尋求共識,除非是出現軍購等一些有爭議、政治意識型態的法案,兩黨意見不一時,民眾黨才有空間,只是監督爭議法案的主導權,還是在中國國民黨手上。除非民眾黨可自己提出非常重大且亮眼的法案,讓國民黨反過來一定要支持民眾黨,才可能成為焦點,只是民眾黨光在委員會要提案都困難,那非常不易。
黃靖麟指出,民眾黨還可能會面對的尷尬狀況,假使國民黨提出追查陳水扁時期的案子,民眾黨“立委”中有陳水扁前醫療小組發言人陳昭姿,屆時民眾黨團要站在什麼立場?若國民黨推出追查潛艦自造專案小組召集人黃曙光,那民眾黨“立委”中有黃曙光的妹妹黃珊珊,民眾黨團要站在什麼立場?到底是贊成監督還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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