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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17日電/蔡政府原規劃3月1日起恢復旅行社招攬旅遊團赴陸,卻在春節前一天(2月7日)下午無預警宣布停止,只限3至5月可出團。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現行有關法規如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管理規則、乃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並無有任何規定授權主管機關可限制合法的旅行業組團。
翁曉玲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博士,曾任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任委員。
翁曉玲並提出蔡政府所謂“禁團令”,是2020年起為防堵疫情,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而發布的相關“通知”、措施及公函。隨著疫情指揮中心早在去年5月解編,所有限制措施在法律上已失所附,理應隨之立即解除,不待觀光署宣布終止。然而觀光署卻仍拿著早已失效的通知,繼續限制業者組團赴陸旅遊,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不法侵害業者的營業自由和民眾的遷徙自由。
翁曉玲臉書全文如下:
禁團赴陸旅遊! “交通部”觀光署 別無理刁難業者了!
“交通部”觀光署在春節連假前夕突然發佈一則令人錯愕的新聞,宣佈原規劃3月開放台灣旅行業可組團赴陸旅遊之事暫停實施,引起業者和國人眾怒。
我於小年夜(8日)深夜發了一則貼文,指出觀光署應說明清楚相關措施的法源依據。爾後兩天,多家新聞媒體有轉述我的看法,但適逢過春節,觀光署放假,沒人回應,我可以理解。
不過,我倒是利用春節尾聲搜尋了觀光署當初所發佈的禁出團公告訊息,沒想到遍尋觀光署網站找不到當初發佈的公告網頁,只能在其他縣市政府網站公告處找到像是“交通部觀光局”配合防疫措施,延長暫停旅行業組團前往中、港、澳地區(含轉機)及公告旅客參團旅遊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的公告訊息;另外還有查到“交通部”於去年5月10日在“立院”交通委員會所做的“小三通常態化、全面開放陸客來台團體交流觀光、國人赴陸團體觀光及 開放陸客金馬澎自由行”的專題報告,其中第4頁清楚載明“為配合防疫工作,本部“觀光局” 109年 1月 24日公告旅行社暫停接待大陸觀光團及組團赴陸旅遊…”
本於作學者長年養成的實事求是的治學態度,我15日上班開工便立即請觀光署提供當初禁止旅行業組團赴陸旅遊的公文,等到晚間才得到觀光署的兩份文件,一份是“觀光局”109年1月24日發佈的“為有效落實疫情防堵,自即日起‘請’旅行業暫停組團赴陸旅遊並公布參團旅客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等內容的網頁公告;另一份則是“觀光局”109年3月18日發佈的“為配合防疫措施,自3月19日至4月30日止旅行業者‘應請’暫停組團赴國外旅遊”等內容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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