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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務部”外觀。(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7日電/外傳蔡英文有意在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以沒收不法所得新台幣11億元做為交代。對此,台“法務部”今天表示,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扁的特赦作業。“法務部”並強調,不論是否特赦,犯罪所得依法會沒收。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7日表示,“總統府”現階段的立場仍是,希望確保陳水扁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並依照相關的法律規範辦理。
“法務部”表示,目前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陳水扁的特赦作業,若接獲指示,“法務部”會由專人擬制報告,探討可行性。
“法務部”說,特赦為“總統”職權,由“總統”對特定判決確定的刑事犯,免除執行刑罰,罪刑宣告仍存在。
“法務部”強調,縱使陳水扁獲特赦,扁家海外遭扣鉅款流向,依據“法務部”推動刑法沒收新制的立論與正當性,已宣示新制目的是阻斷犯罪者或第三人,因僥倖享有犯罪所得利益,因此檢察官仍可向法官聲請單獨沒收犯罪所得,不會因為陳水扁獲特赦不用執行刑期,就把錢還給扁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