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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布告欄寫著,柯文哲涉貪,提審中、有律師。(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依照提審法第8條規定,法院審查逮捕的合法性時,應就逮捕的法律依據、原因、程序等3大要件,審查是否合法,缺一不可,若3項都合法,即屬合法的逮捕。
彭振聲方面則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遭聲押禁見,詳細開羈押庭的時間待北院分案後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柯文哲的另一名委任律師鄭深元來頭也不小,在特偵組期間曾參與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2014年轉任律師後曾幫鈕承澤性侵案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