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因此檢方若要辦收賄罪,要查出到底台北市政府公務員有得什麼好處?要有具體犯罪事證,當然檢方一定是想辦收賄罪,不會只想辦圖利罪。可是現在收賄罪的偵辦,陷入僵局,沒有被告承認自己是白手套或行賄者,還沒講出有利於檢方的內容,造成檢方偵辦出現難度,因此才密集提訊相關人,或是從這些被告的下屬等人去找破口。
至於廉檢10日有偵訊新的女性秘密證人?劉韋廷說,看起來這秘密證人還是比較與京華城容積率獎勵案、圖利罪相關有關。針對行賄、收賄、對價、約定等方面,目前看起來都還沒有具體的,即便有電視台、周刊披露一些事,但都太片面,還沒有具體的金流或具體的人出爐,目前檢方辦收賄案,恐怕是陷入膠著。
劉韋廷,出生於台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台灣大學管理學院EMBA高階管理碩士,歷任仲裁協會仲裁人、士林地方法院書記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