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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京華城調查結論送“監院” 白議員不認同
http://www.CRNTT.com   2024-09-30 15:15:55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獨排眾議,對京華城調查案結論表達不同意。(中評社 張穎齊攝)
 
  (六) 本案檢廉已著手進行偵辦,本會無再次司法告發之必要,然請將歷次會議逐字稿請政風處協助轉送檢廉專案小組,以做為參考。本案亦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決策首長是否有涉及違法濫權之個人責任,並建議重新調查“2017年“監察院”關於容積率審核意見”是否合宜。

  (七) 於本案調查索資閱卷過程發現,除於議會辦理協調會及議員與市長座談會外,業者及相關人等曾多次親至市府與市府官員會面關說,然相關陳情信件、交辦處理及會面關說,相關官員均未進行廉政登錄,甚或僅以手諭便條交辦,請政風處予以檢討,並以此為案例檢討,落實爾後廉政登錄或便箋交辦制度。

  (八) 本案引發外界對於容獎制度高度關注,亦引發市民對於一般都更困難,但財團卻易取容獎之相對不平感,建請市府應檢討研議基準容積或容積獎勵如何真正由市民受益、加速台北都更。

  陳宥丞的不同意見書為:一、 台北市政府依法接受人民及議員陳情,其轉送程序本依法辦理。本案於2020年4月15日柯市長就都發局上簽建請研議案予以決行,之後即依法送都委會研議,其後專案小組與都委會之研議過程,柯市長未曾有過任何指示與交代。二、 都發局於2020年10月27日上簽至市長室,柯市長即按都發局簽呈之建議予以決行並轉送公展,一切均依法辦理。

  三、 京華城之容積獎勵審議過程,經過專家諮詢會議、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依據專業意見討論進行,並於2020年10月12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時討論有關“容積移轉加計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1.5倍為限”,且於2021年7月1日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中,請申請單位檢討修正後依照程序提委員會審議,後經都委會以共識決方式決議給予 20%之容積獎勵,其間過程柯市長均未參與。

  四、 綜上所言,基於專業審查、分層負責,柯市長均恪遵職守、依法辦理,沒有任何下指導棋或試圖影響過程與結果等情事,市府局處同仁也都表示,沒有被指示或要求就個案予以放寬,而此案已進入司法偵查,所有泛政治化之不實抹黑與指控,無異打擊市府同仁士氣,殊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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