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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秘書長潘孟安率台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拜會民眾黨團。(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19日電(記者 張穎齊)“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19日率“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拜會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過程雖平和、融洽,但在正式會議時,民眾黨團則質疑在考委被提名時,就要求要回答民眾黨團依法提的問卷,但府方卻出來護航迴避。潘孟安尷尬表示目前還沒收到,待“立院”審查時程定案後一定盡全力答覆。“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也答覆定案後會答。
台“考試院”正副院長在內9名委員從今年9月懸缺至今,“立法院”日前終於排定26日起審查被提名人,並將於12月17日行使同意權案表決。潘孟安、府副秘書長何志偉、副發言人李問與“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7名考委被提名人鄧家基、黃東益、柯麗鈴、邱文彥、呂秋慧、王秀紅、伊萬.納威,拜會民眾黨團,出面接待者包括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幹事長麥玉珍、委員黃珊珊、張啟楷、林國成、林憶君、陳昭姿共8名“立委”。
日前民眾黨團針對由賴清德公布施行之新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1條第二項:“立法院”各黨團或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以書面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與其資格及適任性有關之問題並提出相關之資料;被提名人之準備時間,不得少於10日。”民眾黨團認為,“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本應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如今被提名人對於是否履行其義務,竟然完全聽命於賴清德的指示,並由“總統府”統一代發聲明,如此之態度顯然自我貶抑為聽命於“總統府”的傳聲筒,如何讓人民期待渠等未來真正能超然獨立?請考委被提名人回答。
府方15日則回應,全體被提名人一致認為,為一體尊重“立法院”三個黨團,以及尊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審判程序,應待“立法院”審查時程定案後,再進行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