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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台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台法務部長鄭銘謙接受質詢。(中評社 張穎齊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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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評社 張穎齊攝) |
羅智強舉例,死刑犯邱和順不提非常上訴,那鄭銘謙任內簽不簽執行死刑?執行死刑不是有期限嗎?依照邱和順是2005年前被判死刑、應在30年內執行,現已服刑19年,還有11年,會執行嗎?此外有30名死囚的評議簿已銷毀,他認定鄭銘謙、“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一定都不會執行、提非常上訴,一定會按照大法官“憲”判意旨撤銷改判逃死。
鄭銘謙答詢,要依照若符合“憲”判意旨及受刑人情形,目前37名受刑人都還沒提非常上訴,非常上訴沒有時限,但這是在“最高檢”的個案,台灣現在還沒有實質廢死,他沒講不會執行,邢泰釗可提非常上訴,這就不是他能決定的,現在是“最高檢”在審,行政官是邢泰釗,合乎死刑規則就能執行。“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答詢,評議簿依規保留10年,目前保存的尚有7名死刑犯,死刑執行與否由邢泰釗行使。
羅智強不滿鄭銘謙答詢,向召委吳宗憲進行會議詢問。吳宗憲說,非常上訴沒時限,但死刑執行有限制,2005年修法前是30年要執行,新法是40年,若被告沒提非常上訴、“法務部”又不簽執行死刑命令,那就是再拖,但也有能“法務部”要執行死刑時,死刑被告才會提非常上訴。
羅智強也批,對於鄭銘謙配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一搭一唱,認為國民黨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壓縮到“法務部”的打詐預算,請鄭銘謙別一起造謠,財劃法修法就是把多的、分配不均的預算省下來給“法務部”打詐。鄭銘謙苦笑說,只是擔心整個預算不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