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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左)與施瓊華。(中評社 俞敦平攝) |
賴士葆質疑“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詢問兩年前的新光金罰款事件為何會拖延至今才起訴。他要求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解釋這期間的變化。施瓊華解釋,兩年前已經對新光金處罰300萬,刑事部分是檢察官在辦,“金管會”並未介入。彭金隆則解釋說,“金管會”有駐會檢察官制度,“金管會”依據保險法進行金融檢查,若發現問題會與駐會檢察官討論,再按標準程序將案件移送檢調單位處理。
賴士葆對此回應,強調“經濟部長”郭智輝原本支持重啟核電,但在與民進黨“立委”及“行政院長”卓榮泰共進晚餐後,態度改變,質疑這樣的政治力影響是否也存在於“金管會”。他要求彭金隆要扛起責任,依法辦理案件,不要受政治干擾。
最後,賴士葆詢問駐會檢察官是否需聽從“法務部”指揮,徐錫祥則明確表示,駐會檢察官無需接受“法務部”指揮,強調檢察官辦案獨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