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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李柏毅。(中評社 俞敦平攝) |
中評社台北6月19日電(記者 俞敦平)綠委李柏毅在今日“國會”改革覆議案的質詢時,針對台“國防部”政策及機密資料的披露問題質詢台“國防部長”顧立雄。李柏毅提到潛艦自造和軍艦自造計劃,並質疑台“國防部”是否有義務適當地向“立法院”提供相關機密資料。顧立雄引用大法官釋字第461號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解釋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拒絕提供機密資料。這引發李柏毅對於“國防”機密特權及其潛在漏洞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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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毅首先提到,在潛艦自造和軍艦自造計劃中,“國防”外交委員會在這些決策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假若這次“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委員會主席將有權判定“國防部”是否藐視“國會”職權,特別是在提供秘密資料方面。
顧立雄回應稱,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61號的解釋,涉及重要機密的詢問內容可以免於答覆。此外,他引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條第二項,指出拒絕答覆的決定需經由委員會主席判斷。
李柏毅還進一步表示,這樣的安排可能會違反“國防”機密特權或行政機密特權。他進一步表示,第59條規定的國家政策配合過程中,若有廠商因評選過程落選,可能會對此提出質疑並向“立法院”要求調查,這將使承包“國防”工程的廠商面臨更多的壓力和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