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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私校退場條例》第24條的修正案相關議題,藍委林倩綺(左二)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俞敦平攝) |
李惠蘭分享了,為推動這次修法,她和許多學校老師及行政人員一起努力了兩年,並多次向“教育部”陳情。她提到,修法能讓財務狀況公開透明,避免私下交易,保障有意接手的法人或教育人員能夠在清楚瞭解學校情況的前提下接管。她指出,這樣的陽光法案可以避免媒體所指的私校退場過程中的禿鷹行為。
羅智強則表示,政府對私校退場問題的態度過於消極,導致許多學生和教職員的權益受損。他呼籲政府應該以建設性的心態來解決私校退場問題,而不是任其自生自滅。他指出,過去政府在面對私校退場問題時,沒有提供足夠的保障措施,導致許多教職員成為流浪教師,學生的受教權也受到嚴重影響。
最後,林倩綺再次強調,修法的兩個重點是公開徵求接管單位和由主管機關訂定合理的退場時限。她表示,這樣的修法不僅可以避免政府動用納稅人的錢救學校,還能確保學校能夠持續作育英才,維持教學研究工作的穩定。此外,她也批評政府過度干預私校的自主發展,呼籲政府應該更加積極地處理私校問題,提供清晰的教育政策和發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