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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到現場採訪。(中評社 俞敦平攝) |
葉元之強調,依照“憲法”,“監察院”擁有調查權,但這一權力是否被有效運用卻值得商榷。他指出,“立法院”最近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引發了“監察院”的強烈不滿,認為此舉侵犯了其調查權,甚至提出“釋憲”。然而,“立法院”的調查權僅是根據大法官解釋的一種輔助性監督權力,並未真正侵犯“監察院”的調查權。
最後,葉元之呼籲“監察委員”如果認為調查權這麼重要,就應該肩負起相應的責任,針對社會關注的案件進行深入調查,讓真相公諸於眾。他批評說,如果“監察院”握有調查權卻毫無作為,反而害怕別人侵害其調查權,那麼這樣的“監察院”就如同“佔著毛坑不拉屎”,未能發揮其應有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