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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李貞秀有望遞補。(摘自民眾黨官網) |
中評社台北11月18日電/台灣民眾黨籍8位不分區“立委”預定任滿2年,在2026年1月全部更換,排名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有望遞補,消息傳出後,陸委會拿出《國籍法》表示,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李貞秀以賴清德所提“祖國論”反擊表示,依照《國籍法》,出生時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土即為“中華民國”籍,其父1948年生於湖南,當時國民黨在大陸執政,賴清德說民1949年以前大陸地區人民的祖國是“中華民國”,“我父親的祖國就是“中華民國”。
李貞秀可望於2026年1月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已開始在該黨“立委”黃國昌辦公室實習,此事被報導後,開始有人質疑她擔任“立委”的資格。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日前指出,李貞秀要當“立委”須依法放棄中國籍,這是依據《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公職前應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到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李貞秀認為這是假議題,因為她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土湖南省,“我自始就是“中華民國”籍,沒有外國籍”,沒有放棄外國國籍的問題。她透露,幼年家境不寬裕,沒辦法讓她出國,因此從未申請、也沒用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當她取得入台定居證,再向大陸申請通行證時,只拿到“單程”通行證,代表離開後就回不來。之後她從台灣赴大陸,就是以台灣人身分使用台胞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已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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