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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照片:“立法院”“國會”頻道) |
中評社台北11月20日電(記者 俞敦平)今日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黨團協商,針對民眾黨提出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調查委員會的議案,民進黨質疑該案範圍過於寬泛,缺乏明確性,並建議優先修法後再成立調查委員會;民眾黨則堅持成立調查委員會,認為此舉能提供審查基礎並強化議案論述。國民黨則支持依“憲”判原則行使調查權,認為議案符合相關法律規範。會議過程中各方多次交鋒,最後針對此議題朝野仍無法達成共識。
“立法院長”韓國瑜20日下午召集黨團協商,研商“第11屆第2會期延長會期”相關事宜、民眾黨提議針對“國發基金”不當投資舉行聽證會、選罷法等案。
針對此案,民進黨籍“立委”蔡易餘表示,民眾黨的提案名稱過於寬泛,調查範圍未具體明確,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的規定。他強調,依“憲”判釋字第九號,調查事項須具體且與立法權職能相關,否則有“違憲”之虞。他建議應先修訂《產業創新條例》及相關法律,並通過公聽會進行意見收集,再考慮是否成立調查委員會。民進黨籍“立委”吳思瑤則認為,民眾黨的提案不僅操作過度,還可能導致行政監督與立法審查程序的混亂。她指出,“國發基金”的投資項目龐雜且多元,僅以單一議案主張全面調查,顯得漫無目的,應以公聽會替代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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