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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閃兵 台官方將修法加重刑期2/3
http://www.CRNTT.com   2025-11-07 11:19:50


劉世芳。(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1月7日電/台藝人閃兵連環爆,台“內政部長”劉世芳6日表示,希望加重相關刑期,並加嚴“體位區分標準”,在精神疾病部分,未來體檢時擬結合就醫紀錄,“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至於閃兵者若達除役年齡,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未來除了修法補服兵役外,還可能加重刑期三分之二,但目前尚未定案。

  台灣“最高檢察署”建議修改《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逃避兵役刑期由現行5年以下,調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將與“內政部”及相關部會研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法可行性。

  劉世芳則說,在加重刑期方面,尊重“法務部”意見,因為加重刑期是定上限,並非每一個人都是判7年,“內政部”與“國防部”對於修法的態度非常一致,並堅持體位區分標準一定要加嚴。

  談及體位區分標準的修正進度,劉世芳表示,據她瞭解,“國防部”傾向於明年4月定案,如果有精神疾病,可能在體檢時與健保的就醫紀錄結合比對,“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要有雙重確認的機制。不過,此機制牽涉到“內政部”、“國防部”跟“衛福部”,屆時相關步驟還要演練、討論。

  劉世芳強調,不管是服常備兵役或替代役,應要對整體“國防”有幫助,逃避兵役最嚴重的是涉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希望檢察官加重其刑責。她也向年輕人再次喊話,“不要閃、不要刻意去閃,台灣的健保制度實施那麼久了,如果役男身體狀況一年不如一年,健保不是垮了嗎?這不是很奇怪?所以太會假造也不好。”

  此外,閃兵者超過36歲達退役年齡,未來是否考慮修法讓其補服兵役?沈哲芳表示,這牽涉到“國防部”兵源應用、體能與部隊內管教問題,“國防部”態度也是先聽取各界意見,再與“內政部”研擬相關措施。

  不過沈哲芳透露,正在考慮若除役後才發現閃兵,除了補服役,也需有另外機制,比如加重刑期三分之二,但仍待討論,目前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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