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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一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行政院會”20日拍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對地方挹注上看1兆2002億元創新高,修法後統籌稅款規模達8213億元,較2025年增加3537億元。不過今年3月21日公布之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2.5%分配離島之計算公式”遭砍掉,影響金、馬、澎三縣額度甚鉅,對此,金門縣政府表示將極力主張爭取,以符合財劃法精神。
金門縣政府表示,離島是弱勢中的弱勢,“財政部”擬具財劃法分配指標,其中基本建設指標做了很大的變動,離島三縣卻很難從中獲得分配款,建議草案應確保離島三縣統籌分配稅款之額度,將今年3月21日公布之財劃法第16-1條“有關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2.5分配離島三縣之規定納入,以符合財劃法“調劑盈虛”之精神。
另金門縣政府也認同“行政院”所提“中央”及地方事權劃分應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縣府指出,金門承接了精省後許多原屬省主辦之業務如自來水、農試所、畜試所、水試所及林務所等應全數歸還“中央”主辦,又金門大橋後續維護、管理及養護等事項應比照新北市淡江大橋、屏東縣內鵬灣跨海大橋及澎湖縣澎湖跨海大橋由“中央”管理,以符合公平原則。
縣府最後提出,金門縣編制員額長期被低估,以金門縣人口數、土地面積跟相近的縣市相比,編制員額少735人至2510人,縣內以約用人力提供服務卻必須自行負擔人事費。“中央”應增加離島編制員額,未增加前“中央”應同意離島縣將這些人力列入基準財政需要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