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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布會解讀懲治台獨《意見》
http://www.CRNTT.com   2024-06-22 00:13:47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馬岩(中評社 李子寧攝)
 

  三是堅持罰當其罪,彰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在堅持依法從嚴基礎上,《意見》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到當嚴則嚴,該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意見》專門規定“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的,可以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多項不起訴。

  四是遵循法定程序,規範“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辦理。《意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利;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並對缺席審判程序中的辯護權、上訴權等訴訟權利作出明確規定。

  五是嚴密刑事法網,築牢反“獨”法治防線。為有效防範、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意見》在附則中規定,對於“台獨”頑固分子實施的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等其他犯罪,可以參照《意見》辦理。

  需要指出的是,《意見》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動,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將指導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嚴格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意見》規定,堅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堅定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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