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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6月26日例行發佈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4-06-26 13:08:50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中評社 李子寧攝)
 

  海峽之聲廣播電台記者:此前大陸方面宣布“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及制裁措施後,台陸委會曾稱“兩岸互不隸屬,制裁非法無效”。請問大陸此次出台的《意見》如何對台灣產生效力?

  朱鳳蓮: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無可辯駁的法理事實,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國家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CGTN記者:美國政府近日決定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價值約3.6億美元的軍售項目。民進黨當局表示感謝。對此有何評論?

  朱鳳蓮:我們堅決反對美國向中國台灣地區出售武器。民進黨當局出於政治私利,用台灣同胞血汗錢買武器,妄圖“倚美謀獨”、“以武謀獨”,只會給台灣地區帶來兵凶戰危,給台灣同胞帶來深重災禍。民進黨當局應立即停止損害台灣同胞切身利益,停止危害台海和平穩定的行徑。

  美方一而再再而三對台售武,是想把戰火引向台灣,用心險惡。敦促美方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停止售台武器,停止武裝台灣,停止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

  台灣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第一個問題,大陸出台《意見》,其中第21條指出“對於‘台獨頑固分子’實施的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等其他犯罪,可以參照本意見辦理”。請問該項規定是否適用外國人,比如美國官員支持台灣加入WHA或WHO?

  第二個問題,大陸出台《意見》在“準確認定犯罪”方面,其中一項指出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傳媒等領域,改變一中原則和統一也等同犯罪。可以理解這項規定針對的不只是名嘴,還包括自媒體人、傳統媒體人、歷史文化或教育工作者,新聞傳媒包括主流網絡,範圍領域更加廣泛複雜。請問國台辦未來如何能夠準確認定,而不會因此引發島內相關業者和人士的恐慌?對此有何評論?

  第三個問題,對於大陸出台的《意見》,台陸委會稱對台灣沒有約束力,台灣有專家也稱,這是用“法律戰”製造心理恐懼,無助兩岸交流,這對於兩岸交流沒有幫助,對此有何評論?

  朱鳳蓮:先回答第一個問題。這份司法文件針對的是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國家執法司法機關將嚴格依法辦案,精準懲治犯罪,堅定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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