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年5月起,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部署開展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重點聚焦監管不力造成集體資產流失、以權謀私占用集體資源等問題,以有力監督規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
“我們明確建立‘室組+部門’聯動機制,強化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與農業農村部門協同配合,並在省級層面會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駐廳紀檢監察組對自治區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情況開展聯合調研督導。”該自治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同志介紹。
立足職能職責,寧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督促農業農村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圍繞經濟合同管理、債權債務管控、財務會計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等重點環節,全面排查農村集體“三資”領域存在的問題,動態管理、對賬銷號、限期整改。石嘴山市紀委監委督促主責部門會同縣區,對該市195個村集體“三資”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册,排查整改問題11個。吳忠市紀委監委督促組織、財政、民政、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健全繼續教育培訓制度,提高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人員專業素質,保障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高質量運行。
以集中整治為契機,寧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結合信訪舉報、日常監督、巡視巡察等情況,對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線索進行全面摸排,共起底相關問題線索144件。針對資產資金規模較大、群眾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190個重點村集體,自治區紀委監委指導縣區紀委監委開展提級監督,用好片區協作、聯合監督、交叉監督等方式,嚴查虛列開支、套取私吞、截留挪用等農村集體“三資”領域腐敗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