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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玲:鄭文燦法律攻防重點在收賄既遂未遂
http://www.CRNTT.com   2024-07-09 01:15:01


 
  陳麗玲分析,以目前桃園地院裁定鄭文燦涉貪案的交保資訊來看,在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被法院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但他認為,若要構成洩密罪可能不是那麼容易,因該案是否為職務上應有之機密很有爭辯空間,加上洩密罪的刑責比較輕,所以未來的主要法律攻防應該還是會放在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的部分。

  陳麗玲強調,但因為鄭文燦有後來“退款”的動作,所以未來法律攻防重點會放在收賄到底是“既遂”或“未遂”?且因“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並未處罰未遂犯,這攸關鄭是否會被抓去關,所以她相信鄭的律師團未來會朝500萬元款項是收賄未遂來力拚無罪。

  她說,若從過去法律上的見解來看,鄭在2017年9月收受的500萬元款項,應已構成“既遂”。她舉例,總不可能小偷今天去偷東西,用了1年後覺得不好用還回去,所以就不構成竊盜罪吧?

  陳麗玲認為,鄭文燦涉貪案的官司還有得打,若要三審定讞,至少還要2到3年,甚至拖超過5年都是很有可能的事,因為二審到三審間來回的時間會拖得比較久,而一審判決最快也要6個月後了。若鄭一審被判有罪,2026地方選舉也不用選了,就算後來二審或三審被改判無罪,但鄭的政治生命應該就等於是提前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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