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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皓27日在臉書強調要告發高虹安。(照片:李正皓臉書) |
中評社新竹7月29日電(記者 盧誠輝)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26日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隨即宣佈退出台灣民眾黨,也立即遭“內政部”停職,由同黨籍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指去年踢爆高虹安涉都更弊案挨告,質疑高虹安用公款提告,揚言近期將到地檢署告發高虹安違反貪污罪。
對此,新竹市政府都發處28日周日晚間7點,透過新聞科發布新聞稿駁斥李正皓針對市府提告寡婦樓案的不實指控。新竹市府強調,市長為市政府的法定代理人,於調解、訴訟等法律程序中,市府無論為原告或被告,市長均名列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放諸各地方政府皆準,此為法律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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