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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今日在桃園地院第14法庭召開。(中評社 盧誠輝攝) |
鄭文燦在開庭約17分鐘後,鄭就開口親自為自己答辯,並洋洋灑灑列舉20點來反駁檢方的起訴書內容。鄭一開口第一句話就先強調自己沒有犯罪,之後並詳細說工五擴大案都市計劃的主要目的,認為檢察官對該案有所誤解,因此衍生此一司法事件,讓他深感委屈。
鄭文燦強調,他相信只要法院釐清事實後,就可以發現他及桃園市政府同仁都是依法行政,不受左右,但因為涉及都市計劃較為複雜的規定,他希望提供正確的資訊給法官,相信法院可以公正審理,還他清白。
鄭文燦最後指出,他從2014年12月25日就任桃園市長後,就全心全意投入市政工作,要處理的市政建設複雜而且多元,因此,依法行政、廉能有力,就是他堅持的原則。他在8年桃園市長任期中,桃園市的進步非常顯著,市民的幸福感不斷提昇,歷次民調的滿意度都很高,並且多次得到五星級市長的肯定。他如果沒有足夠的抗壓性,不可能把桃園市政做好。身為公務員,公正處理政務,更不可能接受賄款。他尊重司法,也相信經由司法公正的審理,可以洗刷冤屈、還他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