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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照片:台灣民眾黨提供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裁定前台北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加保新台幣4千萬元,合計7千萬元,台北地檢署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再由北院訂時間通知柯文哲等4人開庭。律師葉慶元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案和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的案子非常相似,都是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但兩度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他並研判,和鄭案一樣,這次撤銷發回後,台北地院應就會將柯裁定羈押。
葉慶元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案的演進很奇妙的和鄭文燦的案子非常相似,都是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但是兩度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他說,自己很難想像,台北地院還是會堅持要讓柯文哲交保,也推測,這次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應就會將柯裁定羈押,“和鄭文燦案相同”。
高院撤銷發回的理由中,列舉了7項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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