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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文燦王牌律師團今日火力全開,強烈質疑檢方暗藏有利被告證據。(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4月17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遭起訴,桃園地方法院經3度更換承審法官後,今天繼續審理相關案件。鄭文燦的律師在法庭上,質疑檢方暗藏有利被告的證據,讓被告可能在“武器不對等”的情況下,喪失訴訟防禦權。
鄭文燦今日上午約10時17分抵達桃園地方法院,整身深色裝扮並戴上口罩,略顯清瘦。面對媒體詢問對解除境管是否有信心?鄭文燦不發一語,進入法院等候開庭。鄭由王牌律師團錢建榮、鍾維翰與何祖舜擔任辯護律師,桃園地檢署則由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公訴組檢察官陳嘉義與陳寧君擔任公訴檢察官應戰。
庭訊期間,鄭文燦的王牌律師團火力全開、頻頻出招,強烈質疑檢方並未提供全部通訊監察內容是為了隱藏有利被告的證據,檢辯雙方爆發激烈攻防。
鄭文燦的律師何祖舜率先發難表示,目前根據檢方提供的通訊監察內容,並未發現有對本案被告有利的內容,辯護人雖尊重檢方對初步證據的選擇,但根據“憲法”規定,被告應有充分的訴訟防禦權,在武器對等的情況下,檢方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證據都應充分提出,而不能僅就被告不利的部分進行選擇性摘取資料,對其他有利被告的證據卻視而不見。
何祖舜指出,辯護人尊重相關證據確實不一定都會跟本案相關,且也有可能會涉及第三人的隱私,但仍不能以此排除在這當中從在有對被告有利的通話內容,且僅憑目前檢方片段且摘要式的內容無法判斷,被告的陳述內容是連貫性、連續性或先後性陳述?因此若檢方不願提供其他通訊監察內容,恐無法保障被告的訴訟防禦權。
另一位鄭文燦的律師鍾維翰也說,從本案訴訟程序到現在可以發現,檢方在起訴的時候對都市計劃顯有誤解,甚至在起訴書的證據清單中,連引用的監聽譯文都是片段的,對被告有利的譯文卻都沒有引用,因此辯護人才希望能重新檢視本案所有通訊監察內容,或許有些是檢方未注意到,但卻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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