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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文燦7日到桃園地方法院出庭。(中評社 盧誠輝攝) |
邱健盛強調,辯護人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接受媒體訪問時,刻意傳送法庭上的錯誤訊息,導致部分台灣民眾誤信了辯護人的說詞,民眾產生了一種誤解,誤會公務人員私下收受陳情民眾的金錢是常態,誤解了即使被檢調司法抓到了金流,只要公務員辯稱是“被丟包”就會無罪,這種對公務人員的錯誤印象,不衹有害公務體系本應堅守的廉潔,也對絕大多數兢兢業業、分毫不取的公務人員不公平,如果這種錯誤印象藉由審判繼續蔓延、繼續擴大,才是檢方所深深擔憂的。
呂象吾則說,辯護人每次勘驗會議記錄之後,都會不斷強調鄭文燦在會議中的指示並沒有違法,甚至還使用“奸人所害”、“入人於罪”這種充滿煽動性的言論對起訴檢察官進行人身攻擊,這樣的辯護策略,就有如辯護人自己畫了一個實際上不存在的稻草人,然後不斷的用箭射他,展現出自己精準打擊目標的假象,企圖誤導不清楚案情的媒體與旁聽民眾,模糊鄭文燦收取500萬元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