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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香港政壇鬧劇 進入多事之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6 00:13:39  


如果不能堵住法規漏洞,香港將不斷上演這種鬧劇。
  中評社香港5月16日電(評論員 魯燦)五月十六日,香港舉行立法會議員補選,這場由五名反對派議員鑽法律漏洞、刻意炒作以求顯揚的鬧劇,以白白浪費納稅人一億五千萬港幣的代價落幕。其實這種鬧劇的目的和結果,對多數港人來說已經並不重要。香港社會的擔憂在於,這種鬧劇會不會就此而終結?更進一步說,對這種很可能一再上演的鬧劇,未來是堅持揚湯止沸?還是選擇釜底抽薪?

  如果我們參照此次鬧劇的積極參與者、公民黨主席余若薇的話,就更容易理解這種影響整個香港社會的擔憂:余若薇作為擁有“大律師”頭銜的法律界人士,竟然聲稱“香港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合法”,這足以說明,未來香港社會很可能會面對一個接一個的鬧劇。

  從此次五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開始醖釀辭職,到大張旗鼓地以所謂“公投”甚至“起義”這種刻意充滿挑釁的言辭衝撞《憲法》、《基本法》,及至到最後不斷修改所謂“勝利標準”,在在都顯示出,這些議員不可能因為這一次受到建制派的抵制和廣大選民的極度冷落而就此收山。本社一月份的一篇評論文章就曾經表示:“無論有沒有此次五名辭職者之外的政治人物參加補選,反對派都各有一套說辭,不會因為其他政治力量的抵制或者社會反映的冷淡而稍稍收斂。”對普儸大眾來說,到底還要浪費多少公帑,才能滿足拆一個、建一個的鬧劇舞台的無止境需求?在追求民主的香港,港人如何才能擺脫這種“被消費”的困境?

  香港納稅人,香港的選民,現在都迫切需要香港特區政府特別是香港立法會解答這場政治鬧劇引發的諸多疑問:

  首先是香港作為一個法制社會,對違憲違法的行為如何懲治?《基本法》第2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而中央政府並沒有賦予香港所謂“公投”的權力。但是,此次反對派議員毫無顧忌地將立法會議員補選,強行解釋為“公投”,甚至號召“起義”,這明顯是違憲違法的言行;如果香港社會對此無動於衷,導致香港長期存在有法不依、犯法不懲的狀況,法制社會的帽子是不是也就該扔到太平洋里去了?香港特區政府特別是香港立法會,對此應否給出明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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