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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監察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7日電/一艘大陸漁船2月14日在金門海域與台海巡船碰撞翻覆,造成兩名陸籍人員死亡,衍生巨大爭議。台“監察院”指出,“海洋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及“國防部”等權責機關間,如何權責分工及合作,以減少衝突事件發生?相關策進作為為何?攸關領海主權及漁民權益,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賴鼎銘、浦忠成、郭文東指出,該三無船舶翻覆爭議,對航路安全及漁民權益影響甚鉅,允為執法重點,“海巡署”雖已迅行說明並由金門地方檢察署介入偵辦,但社會對本案執法過程、證據保全及處置多有議論。
“監委”表示,本案中籍漁船翻覆事故,究實情始末為何?“海巡署”執法過程之證據保全作業流程為何?有無需精進及改善之處?針對取締越界漁船有無訂定妥適之處理程序?“海巡署”取締三無船舶,相關行政措施、具體作為及執行成效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