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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ECFA公投案 台“陸委會”提五項理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27 14:10:52  


  中評社台中27日電(記者 李仲維)對於台聯黨提出的ECFA公投案,台灣“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表示,政府尊重人民的民主權利,絕不會干預依法進行的公投,但政府不贊成將依法應由“立法院”審議通過才能生效實施的兩岸經濟協議交付公投。

  趙建民並提出五項反對理由:

  一、兩岸經濟協議涉及租稅及投資問題,得否作為公投提案標的,有公民投票法之適法性疑慮。

  二、兩岸經濟協議簽署後,依法必須送“立法院”審議,審議通過後,才能生效實施,“國會”已可代表民意充分監督,無必要透過公投決定。

  三、本公投案的主文與理由不一致,無法瞭解提案真意,有適法性的疑慮,且理由書意見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

  四、從國際經驗的角度來看,目前各國之間已有276個區域或雙邊自由貿易協議生效實施,沒有直接交付公投之案例。

  五、兩岸經濟協議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最高原則下,處理純粹為民興利的經貿活動,幫助人民對外做生意,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堅持不開放大陸勞工及不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來台,對於相關傳統及弱勢產業已有完整配套措施。兩岸經濟協議無非就是捍衛人民生存權,而捍衛人民生存權就是捍衛“國家主權”,絕無犧牲“主權”或成為大陸經濟附庸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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