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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駁斥郭正亮ECFA議題投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05 21:41:57  


  中評社台北7月5日電/“陸委會”今晚發表聲明指責民進黨ECFA因應小組發言人郭正亮在報章投書內容嚴重誤導社會大眾,並指出ECFA貨品貿易協議不設開放時間表,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也非為特定政黨服務。

  中央社報道,“陸委會”的聲明指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續談的貨品貿易協議不設定開放時間表,並未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且符合台方最大利益。

  “陸委會”也重申,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有關自由貿易協定(FTA)過渡“合理期間”為10年的規定,只是原則性規定,沒有強制性,實際上一些WTO會員國間簽署FTA,在10年後免稅程度仍未達8成。

  有關郭正亮投書指2002年4月區域貿易協定委員會(CRTA)決議,“陸委會”聲明說,經查這份文件僅是WTO秘書處應會員要求,彙整會員截至2001年8月所簽貨品RTA(區域貿易協定)有關自由化過程和涵蓋範圍的實踐情形提供會員參考,未就這些RTA是否符合WTO規範予以評斷,性質上非屬決議,也無拘束力,根本不會有根據上述決議“不予承認”的問題。

  “陸委會”強調,台灣加入WTO過程中從未自我認定為已開發國家,郭正亮投書指未提出開放時間表的FTA僅兩種,且兩岸經濟協議“只能援用位階等同於國內協定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模式”,顯然是不了解實際情形所下的錯誤解讀。

  “陸委會”指出,兩岸關係特殊,自由化進程和範圍完全按現實考量,由於兩岸協商,在符合WTO精神下,尋求對台灣最有利的彈性空間。ECFA不明定開放時間表,符合台方最大利益。

  “陸委會”又強調,“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是ECFA後續執行和協商平台,是在海基、海協兩會架構下,不是為特定政黨服務,不應曲解為“國共兩黨搭建政商平台”;一切依法辦理,也不會絲毫減損“國會”監督的權利,沒有所謂“太上權力”的問題。

  “陸委會”聲明說,根據ECFA,台方可片面終止協定,“陸委會”已多次說明,且曾發佈新聞稿,郭正亮應有所了解,但仍做出不實言論,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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