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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針對陳水扁家族因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作宣判,電視新聞媒體進駐法院播報。(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9月1日電(記者 倪鴻祥)陳水扁家人在“國務機要費案”涉及的偽證罪今天下午一審宣判,由於扁家人皆已認罪,陳水扁妻吳淑珍原本判2年有期徒刑減為1年;扁女陳幸妤、女婿趙建銘、扁子陳致中等3人,由各判1年有期徒刑減為各6個月;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判得最重,1年6個月,檢方還可以提起上訴。
陳水扁家族涉及在“國務機要費案”向司法審檢作偽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台北地院現場除了電視新聞媒體駐守,法院內外均十分平靜,不見挺扁與反扁群眾,也看不到警察待命。
偽證案主要被告包括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次子陳致中和女婿趙建銘。
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在調查洗錢案期間,也涉嫌作假證供,亦遭檢方起訴,法院今天也會一併宣判。
由於偽證案並非扁家涉案被告的主要案件,而法法律也未規定當事人一定要到庭聆聽宣判,下午只有陳敏薰的委任律師到庭聆聽判決。
過去法院審理扁家弊案,法院外都會有挺扁、反扁群眾聚集、對嗆,但兩邊陣營今天都沒人來,警察也沒列隊待命,使得法院內外下午十分平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