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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一審以偽證罪被判一年半,扁家一干嫌犯被判年數加起來超過一百年,這就叫因果報應,可見,老天有眼,世事還是有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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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1月25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透視集文章說,101前董事長陳敏薰向高等法院坦承,她給吳淑珍一千萬是為了借助吳淑珍的影響力,爭取開發金控及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過去她告訴檢察官和一審法官的,卻堅稱這筆錢是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
言猶在耳,當初法界、媒體普遍認為她送錢是為了謀取職位時,她莫不蚩之以鼻,表示自己行事磊落,區區一千萬元就出賣人格,未免太小看她了。她一再強調,捐錢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愛民進黨,愛台灣。
現在大家終於知道了,那個優雅的、經常美目盼兮的美麗董事長,一點也不高貴,而且也不是真心愛民進黨,她不過是以“愛民進黨”為藉口,來達到愛“位置”的目的。
像她這樣的人,民進黨八年執政期間多得不勝枚舉。而最大咖者莫過於陳水扁,他滿口“愛台灣”,事實證明,他愛的卻是自己的“口袋”;他的家人也在他的餘蔭下,大家一起“愛口袋”。
陳水扁一家已被起訴,並被一審判以重刑,現在官司到了二審,他們還在硬拗,最經典的還是陳水扁,他的“硬拗代表作”是“割台獻美”,愛台灣愛得不惜“送人”,那些真心愛台灣的人,不知有何感想?
陳敏薰一審以偽證罪被判一年半,扁家一干嫌犯被判年數加起來超過一百年,這就叫因果報應,可見,老天有眼,世事還是有公道的。
陳水扁和陳敏薰已從雲端跌入塵埃,謊言被戳穿了,面具被扯下了,那些“死忠者”還不覺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