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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看陳水扁如何助元大馬家買國民黨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29 08:55:01  


陳水扁一上任就開始大貪特貪。
  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電/扁家與二次金改有關的弊案,特偵組已提起公訴。聯合報社論指出,這一波起訴有兩個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陳水扁打著反國民黨黨產的大旗,卻收賄掩護元大馬家買黨產;第二,陳水扁的腐化是打從首屆出任“總統”就開始的,“權力使人腐化”這句名言,在扁案應修正為“權力立即使人腐化”。

  二○○三年底,陳水扁競選連任,當時陳水扁和民進黨鎖定國民黨黨產的議題猛打,“行政院”還成立了“政黨不當黨產歸還政府專案小組”,藉行政力量對國民黨施壓。而國民黨為了擺脫政治困境,正極機密地謀求出脫黨產。元大馬家有意買黨產中投公司,是看上了中投握有復華金控的經營權,買下即可迅速擴大事業版圖。在黨產成為眾矢之的的情勢下,這麼複雜的一筆交易,陳水扁卻仍然有本事促成。

  元大馬家先是經由陳水扁親信陳慧遊穿針引線,在大選期間先送了二千萬元“政治獻金”以投石問路。大選後,陳水扁連任了,馬家再以道賀為名,拜訪扁珍,順便問明可否買中投。當時扁珍的答覆是:公開市場去買股票進而控制中投無妨,直接買則會被認定是“違法的黨產交易”云云。然而,這並不符合元大馬家的如意算盤,因為馬家若這樣做,只會造成中投股價大漲,元大馬家的投資成本會大幅增加。因此,馬家打算買通扁珍路線,直接購買,以期撿便宜買黨產。

  社論說,元大馬家的布局分兩大方向:一方面,利用民進黨“立委”的管道,安插了一名“商業間諜”吳杰,以打擊黨產為名,出任復華金控官股董事的代表,進而由吳杰牢牢掌握了國民黨出售中投的動向。因此,也有意買中投的開發金辜仲與國民黨秘密談判雖幾乎達陣,卻功敗垂成,最終破局;就是敗在吳杰走漏消息給元大馬家,使元大馬家立即動用扁珍的力量橫加干涉所致。吳杰在事成之後當頗有報酬,但在本案爆發之際,早已逃往海外。

  另一方面,元大馬家掌握開發金辜仲與國民黨秘密談判的進度,知道若再不出手,就要眼看著復華金控由開發金取得,乃直接派由杜麗萍前往玉山官邸,要求扁珍的支持;吳淑珍這時遂亮出了底牌,支持可以,但要價兩億元。至此,原先扁珍所謂“公開市場買股無妨”的說法,證明只是幌子;扁珍真正要的是錢,給了錢,誰愛買黨產就買黨產。打擊黨產云云,不過是選舉語言罷了;整個民進黨及全民皆被扁珍蒙在鼓裡。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元大馬家兩億元現鈔送進“總統”官邸,吳淑珍隨即“履行交易”。她親自致電辜仲,聲稱“有證據顯示辜仲和國民黨交易,辜仲是在幫國民黨,她會修理辜仲”云云,然後就掛了電話。但吳淑珍的“雷擊”還沒嚇退開發金;陳水扁乃透過馬永成,向辜家威脅,謂私“買”國民黨黨產“違法”,若不放棄中投,那連開發金控也會有問題。至此,辜家不得不撤退了;而扁珍也助成了元大馬家“私買黨產的違法交易”。

  以上是檢察官揭發出來的扁珍夫婦助元大馬家買黨產中投公司的政治真面目。所謂打擊黨產云云的政治口號,在陳水扁夫婦而言,只不過是他們斂財牟利的題材而已。可不可恥?可不可恨?可不可怕?

  再者,陳水扁的腐化,是到了第一任將屆滿、競選第二任時才達到如此腐臭的地步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在陳水扁二千年首次當選“總統”,上任剛滿一年之際,就直接了當地向國泰金控的蔡宏圖索賄。索賄的由頭,是蔡宏圖正和富邦金控爭奪世華銀行經營權。蔡宏圖在當年付了一億元,之後又連付三年,共付四億賄款,因而排擠掉了原占優勢的富邦金控,拿下了世華銀行。

  社論最後指出,所謂“權力使人腐化”,一般的情況是掌權者手握大權一段時間之後,瞭解了權力運用的“巧門”,加上無法抵抗誘惑,才會逐步沉淪。陳水扁的情況卻是“權力立即使人腐化”,一上任就開始大貪特貪;若非陳水扁異於常人,就是其實在出任“總統”的更早之前,陳水扁早已深諳此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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