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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公文只有蔡簽字 何美玥:不需院長決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12 15:34:43  


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出面說明宇昌案。(中評社 鄒麗泳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記者 鄒麗泳)“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宇昌生技案,“立法院”上午解密宇昌極機密公文,國民黨強烈質疑第二份公文只上簽給蔡英文。民進黨主政時的“經建會主委”何美玥中午表示,因為第二份公文沒有關係到決定事項,整個程序還在進行中;第一份公文則有呈給院長(蘇貞昌)決定。

  民進黨中午在智庫舉行記者會,由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黨發言人陳其邁、律師連元龍說明宇昌案,原本預定11時45分舉行,延到近12時10分才開始,記者會十分冗長,直到1時20分才結束。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上午在“立法院”公布宇昌生技兩份甫解密的極機密公文,第一份文件由何美玥上呈給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及副院長蔡英文;第二份文件,只上呈蔡英文,國民黨質疑,該案未經經完整審核程序。

  何美玥指出,這是一般部會呈給院長的公文,沒有特別之處。第一份公文是要給院長決定,第二份公文,因為該案還在談判進行中,所以只呈給副院長。

  擔任過“行政院”秘書長、“總統府”副秘書長的陳其邁解釋,第一份公文是請“行政院鑒核”,同意由“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代表“行政院”與美國Genenteck生技公司洽談合作事宜。這件事要由“行政院長”做決定,所以請院長核示。

  第二份公文主旨,則是請翁啟惠等人爭取與Genenteck公司合作開發治療AIDS藥物,簽請“鑒察”。他強調,第二份公文不是請求准或不准,只是協商進度報告,所以不用報給“行政院長”。

  擔任過首長的陳其邁說,如果每件都呈給“行政院長”,那還得了,光看公文就看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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