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2日電/“馬面”林正偉欲槍殺連勝文卻波及民眾黃運聖致死一案,板橋地院昨開辯論庭,檢方仍認為林涉嫌殺人、殺人未遂罪,惡性重大求處死刑;但法官要求檢辯就林可能涉及過失致死罪嫌,一併當庭辯論,而未來法院若變更法條改依此論罪,林逃過一死的機會將大增。全案將於五月十一日下午宣判。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林正偉(四十九歲)前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在參選新北市議員陳鴻源造勢晚上會,誤認連勝文為陳鴻源而開槍,流彈更擊中民眾黃運聖導致死亡,被檢方起訴。
庭訊時,檢方指林衝上舞台就捉住連、對臉部開槍,並想再開第二槍,且未顧及流彈可能波及他人死亡,可見有殺人意圖。林正偉未多說,律師辯稱林是先拉連的衣服,拉扯間誤觸扳機,追上連以槍抵著後腦也未立即開槍,強調僅涉嫌過失致死、傷害;連勝文律師則說,連對“誤殺”一說無法接受,希望法院對林再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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