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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版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順利付委。(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3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上午院會處理報告事項案,包括時代力量黨版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提案的“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都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至於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提案“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來不及本周院會排案前送抵,將於下週院會處理。
時代力量黨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確定依過去“民間版”立法精神,將兩岸定義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論確定入法。
尤美女提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條例所稱之兩岸協定,指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與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間,直接或委託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所簽署之書面文件、共同公布之紀錄、或發表之聯合聲明,及其增補修正。
李俊俋所提“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為規範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之相關事宜。內文提到本條例所稱兩國協議,係指台灣與中國所簽署之書面文件,協議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同意紀錄、附錄及其他附加文件,亦同。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所提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則已於上周交付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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