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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英九判無罪 王金平尊重柯建銘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26 00:20:03


柯建銘不滿馬英九一審無罪。(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可以上訴。對此,“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今天傍晚僅回應,“尊重司法判決”。另一個當事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如此判決顯然是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馬英九成為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彷若帝制再現”。相信無人可以接受,呼籲本案檢察官絶對要上訴到底。

  該案件源於2013年“馬王政爭”,已解散的前特偵組偵辦案件監聽時,意外聽到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疑請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幫忙關說司法案件。

  柯建銘辦公室晚間發佈新聞稿痛批,大嘆無聲“馬英九竟判無罪 ,枉法裁判、司法蒙羞”。柯建銘指出,當初九月政爭,馬英九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絲毫不顧身為“總統”應有“憲政捍衛者”的神聖責任,竟然破壞“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棄民主法治如敝屣,要求江宜樺逼退曾勇夫,教唆黃世銘洩密,再撤銷王金平黨籍與其“立法委員”資格,利用“國家”機器進行政治鬥爭,使台灣民主大開倒車。

  他表示,非常不幸的,今日法官竟然判決馬英九無罪,理由極其離譜,他們的認定也與卷內的事證不符。法官認為馬英九在本案,是在行使院際調解權,但是,當時的情況根本是馬英九違法亂紀、毀憲亂政,操作政治鬥爭,根本不是在處理院際糾紛,法官的不當見解,不僅毫無“憲法”常識,更是惡意曲解“憲法”,恣意擴大解釋“憲法”第44條,將馬英九的行為解釋為是在處理院際糾紛,所以符合刑法第2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如此判決顯然是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馬英九成為超越“憲法”與法律的“總統”,彷若帝制再現”。

  柯建銘也引用《論語‧為政篇》說:“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當法官做出正確判決,懲奸除惡,就能夠讓民眾相信司法、相信正義,但如果法官錯放破壞憲政體制之人,那要如何讓民眾信任司法,要如何盼望司法改革能夠順利進行?

  他強調,他對於馬英九的提告,是為了捍衛“憲政體制”,終結特務治“國”,“法無上下,‘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今日判決,相信無人可以接受,呼籲本案檢察官絶對要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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