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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30年回顧與前瞻研討會”邀請學者專家與談。(中評社 倪鴻祥攝) |
第二段,對方所指的中國是指1949年創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是他的特別行政區。
第三段,因為中國還沒統一,所以雙方要共同努力,要追求達成將來一個民主自由均富平等的中國。
他強調,“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文所指的就是目前狀況下,對方講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講的是“中華民國”,就是現狀;第三段也證明中國目前沒統一,如何統一,就是追求民主自由均富平等的中國,這是對台灣最好的保險。但很多人都沒談這問題,所以是否可回到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文那一段,強調這裡面有“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有“一個中國”的現狀。
邱進益表示,蔡英文說要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絛例來處理兩岸事務,請問“憲法”是“一中憲法”還是兩中“憲法”?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個中國”兩個地區,就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為何不能再進一步說明,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是自由地區即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這樣就解決了,就回到“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沒有承認“一個中國”的內涵,這就有很長的時間可以運作、進行兩岸之間關係,當初就是因為擱置不論,才會有後續辜汪會談與這麼多的兩岸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