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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書面表示,台灣人民加入“中國共產黨”為其成員,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得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圖為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30日電(記者 倪鴻祥)媒體報道在北京大學攻讀國際關係學院台灣研究院的博士生王裕慶有意加入“中國共產黨”,陸委會30日晚間書面回應表示,台灣人民加入中國大陸“中國共產黨”為其成員,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得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長期以零和思維打壓台灣,台灣人民加入中國大陸的“中國共產黨”,嚴重影響台灣安全及安定,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陸委會指出,關於王生向中共申請入黨部分,政府會了解並持續關注後續發展。政府呼籲“國人在”中國大陸生活期間,仍應謹守“我國”法律,政府如發現違法事證,會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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