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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不滿惡意陳述 控告陳明通誹謗
http://www.CRNTT.com   2018-10-24 15:47:38


王炳忠在律師陳麗玲陪同下前往北檢按鈴控告陳明通。(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10月24日電(記者 張嘉文)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2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提到,“國台辦透過台商送錢給候選人,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是罪證確鑿的事,當然要舉發出來。”王炳忠指控其惡意陳述,是不折不扣政治操弄司法的伎倆。24日下午在律師陳麗玲陪同下,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明通誹謗。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2日針對“如何防範政府以防杜境外資金影響年底選舉之名,變相政治嚴查大陸台商金流之濫權行為”,召開會議做專題報告。陳明通被問及是否知情“國台辦透過台商送錢給候選人”,他舉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一案為例說“這是罪證確鑿的事,當然要舉發出來”。王炳忠認為此話等於將他定罪,並讓其名譽受損。

  王炳忠今在律師陪同下一同前往北檢按鈴控告陳明通,發表聲明指出:

  一、 無罪推定是所有人民的基本人權,更是身為人民公僕的主委必須要有的基本素養。檢調奉命起訴,將本人在大陸的正當收入,扭曲成中共黨政軍資助,羅織所謂危害“國安”的罪名,將來公開審判,所有證據都要攤開檢驗,若還是搞秘密審判,我們也一定向人民公開。至於陳明通主委在“立法院”答詢,將本人直接定罪,是赤裸裸的未審先判,血淋淋的政治干涉司法。本人嚴正抗議,並訴諸法律,控告陳明通涉犯刑事誹謗罪。

  二、 “立委”質詢陳明通主委,是要求他對所謂“國台辦透過台商送錢給候選人”的放話予以說明。本人並非候選人,就算在被起訴的所謂“國安法”案中,也與選舉或台商都無關係,刻意扯上本人作他所謂的“舉證”,甚至氣急敗壞,煽情演出,動機顯然惡意。除了未審先判、將我定罪,更將台商辛苦到大陸創業,抹紅成是統戰陰謀,重新唱起“轉型正義”早該清除的反共八股,又一次在台灣海峽築起陰森鐵幕,回到“匪諜就在你身邊”的年代。在他眼裡,任何到大陸經商、創業的台灣人,都可能是協助中共統戰的“第五縱隊”,那試問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有幾個沒接受台商贊助?執政的民進黨沒有嗎?

  三、 陳明通主委的惡意陳述,是不折不扣政治操弄司法的伎倆,既非善意評論,更逾越公務員職務報告的份際。陳主委煽情演出,說要舉報本人以保護台灣人民,實在是過度抬舉,本人愧不敢當。小小的王炳忠,傷害不了台灣人民,更動搖不了你民進黨的政權,因為多行不義必自斃,真正結束你們的,最後就是你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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